再制造产业发展还需五套配套措施并行

2011-08-19 10:15 关键词:再制造 产业发展 配套措施

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的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内容,再制造产业在过去一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201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11部委专门发布了《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转眼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得如何?

再制造产业发展还需5大配套措施

纪丽斌、李博洋认为,再制造产业是关联性、系统性较强的产业,国外的发展经验表明,依托制造业产业基地,加强配套服务能力是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国再制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必须采取以下配套措施:

一是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优化再制造发展的政策环境。建议国家研究制定再制造的专项法规,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支持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制定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标准;完善产业发展的法律责任制度,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立企业准入门槛,加强对再制造各环节的监管;鼓励出台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建设一批再制造产业基地或园区,加快实现再制造产业的集群化发展。

二是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完善再制造产业管理体系。国家应尽快制定并发布再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等指导性文件;建立再制造产品认证制度,完善再制造产品标识管理办法,推动再制造产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采用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激励与惩罚手段,推动再制造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三是鼓励关键与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构建再制造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完整的再制造产业技术支撑体系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和产业链各方的共同推动,相关试点企业联盟、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应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再制造关键与共性技术研发力度,加快产业化应用步伐,进一步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距离。

四是扩大再制造产品范围。继续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领域的再制造。同时,深入研究国防装备和电子产品再制造的可行性,提出发展思路,推动国防装备和电子产品再制造。

五是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形成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再制造产品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和监督。加强地方、行业、企业再制造产品理念和技术的培训,调动企业进行再制造产品生产的积极性。